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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資源


新竹市政府~交通處:身心障礙者於公有路外(邊)收費停車場停車優惠辦法如下:

  • 發佈日期:2016-08-02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(一) 路邊停車場優惠辦法:
    1.乘載身心障礙者之車輛,車輛擺放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正本[仍於效期內],全市收費路段[使用PDA電腦開單],收費路段一般停車格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,同一路段每日僅優惠一次,每次最高3小時,不滿3小時以3小時計[若離開後返回同一路段或同一路段移動至不同車格,則不再優惠],超過3小時部分即依該停車場收費費率逕行收費。如接獲停車繳費單請於15日內至交通處停車場管理科辦理核銷,逾期即依規繳費。
    2署立新竹醫院旁之鐵道路、馬偕醫院旁之忠孝路、水源街及新源街、國泰醫院旁之振興橋下、南門醫院旁之林森路及復興路等收費路段,身心障礙者就醫停車[檢附就醫資料],優惠6小時,15日內至交通處停車場管理科辦理核銷,逾期即依規繳費。

    (二) 路外停車場優惠辦法:
    1.本市身心障礙者本人或搭載身心障礙者之車輛,請於出場時先至各停車場管理室辦理停車優惠,身心障礙者本人駕駛之車輛,請出示身心障礙手冊及駕駛執照等證件供查核,搭載身心障礙者之車輛,請乘坐之身心障礙者出示身心障礙手冊備查核,查核無誤後,得辦理停車優惠手續,但上開優惠僅限出場當日當次為限,非出場之當日當次停車部分,即依各停車場收費標準收費。
    2.其他縣市身心障礙者本人或搭載身心障礙者之車輛,免費停車3小時,逾免費停車時間之車輛,即依各場收費費率逕行收費。

    (三) 相關諮詢服務可電洽交通處停車場管理科(03)5216121轉483、484或專線電話(03)52346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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