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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資源


新竹市政府輔具補助新制《先申請核定、再購買輔具》~

  • 發佈日期:2016-10-13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◆申請三步驟:
    1.民眾檢附所需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政課。
    2.收到核定函後始得進行輔具產品購買。
    3.檢附收據、保固書正本與其他必要文件請款。

    ◆申請資格:
    1.設籍本市並領有本市核(換)發之身心障礙手冊(證明)者。
    2.符合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基準表所列對象者。
    3.最近1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。
    4.申請補助項目係未獲政府核發之其他醫療補助或社會保險給付者。

    ◆第二階段購買、請款~~~
    諮詢電話:輔具單一窗口

    新竹市輔具資源中心

    03-5623707 分機120

    新竹市政府社會處

    03-5352386 分機503

    東區區公所社政課

    03-5218231 分機771

    北區區公所社政課

    03-5152525 分機302

    香山區公所社政課

    03-5307105 分機305

    新竹市政府勞工處

    03-5324900 分機25

    新竹市長照管理中心

    03-5355191 分機248

    新竹市特教資源中心

    03-5427974 分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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