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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會資源


※ 福利篇※-身心障礙者生活輔助器具費用補助

  • 發佈日期:2013-06-21
  • 照片說明文字★服務對象:設籍本市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且符合補助標準表所訂補助對象

    ★補助標準:輔助器具最高補助額,最低使用年限依據補助標準表辦理,惟自行洽商製作者,若承製費用低於前項標準者,從其承製費用核算

    ★應備文件:
   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影本、戶口名簿或身份證影本、三個月內發票或收據正本、三個月內鑑定醫院診斷證明書及評估表(部分輔具需要)、印章、郵局存摺封面影本

    ★受理單位:戶籍地區公所社政課
    東區區公所(03)5218231分機301-303
    北區區公所(03)5152525分機301-303
    香山區公所(03)5307105分機301-303

    ★詳細補助規定如輔具年限、補助額度、應備文件請參考附錄「新竹市補助身心障礙者購置醫療及輔助器具作業要點」及其標準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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